中国消防网讯: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总队根据公安部《关于公安现役部队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落实当兵锻炼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结合部队实际,制定出台相关方案,在总队机关全面部署落实团职以上领导干部当兵锻炼制度。
宁夏总队规定,当兵锻炼时间安排在每年的4月至10月,按照机关团职以上领导干部人数的三分之一、每年轮流安排当兵锻炼,时间每次不少于15天,3年内总队机关团职以上领导干部必须全部参加一次当兵锻炼。当兵锻炼地点为消防执勤中队,重点安排在先进基层单位和边远艰苦地区部队,或者基础相对薄弱、任务较重和执行重大任务的基层单位。团职以上领导干部在当兵锻炼期间应重点完成两项任务:一是通过与基层官兵“五同”,体验基层官兵战斗生活;二是加强对基层部队建设的指导帮带,进一步提高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指导服务基层工作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