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4·21”火灾扑救中,消防员张鑫不顾个人安危,铺设水带干线,开辟攻坚灭火阵地,在强攻近战时,张鑫被墙体砸倒,经抢救无效不幸牺牲。4月24日,北京市政府将张鑫评定为烈士。
在通州“4·21”火灾中,年仅23岁的消防员张鑫在扑灭火灾的工作中受伤,经抢救无效不幸牺牲。昨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消防部门获悉,4月24日,北京市政府将张鑫评定为烈士。
张鑫,男,汉族,1995年12月出生,北京市通州区人,共青团员,中专文化,曾于2014年至2016年在武警山东总队济宁支队三大队八中队服役两年,后退伍。2017年,张鑫通过北京消防总队合同制消防员招录,分配到大兴消防支队采育中队从事消防员工作。
4月21日,通州区永乐店镇德仁务村北京富勤食用菌科技有限公司厂房突发火灾。接警后,市119指挥中心迅速调派6个支队、10个中队、53辆消防车、350名消防员赶赴现场进行处置。接到调派命令后,张鑫立即着装登车,和战友们一起奔赴火灾现场。
经火情侦察,起火建筑为培养蘑菇菌种的专用库房,内部空间跨度大,高温浓烟通过强对流作用,在极短时间内形成大面积燃烧,建筑整体由内而外形成立体燃烧态势。火势一旦蔓延,将直接威胁下风方向毗邻村庄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在危难关头,张鑫不顾个人安危,冒着浓烟,第一时间背负起30余公斤重的灭火救援装备,在火场南侧的主攻方向,铺设水带干线,开辟灭火阵地,全力阻截火势蔓延。强攻近战中,厂区南侧墙体突然倒塌,正在全力扑救的张鑫被墙体砸倒,埋压在碎砖瓦砾之中。经医护人员五个小时的全力抢救,张鑫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壮烈牺牲。
张鑫以舍生忘死、逆火前行的实际行动,诠释了首都消防员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的英雄气魄,展现出在灾难面前无私无畏的奉献精神,用年轻宝贵的生命,践行了首都红门卫士的铮铮誓言。
文/本报记者 李宁
责任编辑:霍宇昂